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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两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两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两倍工资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三、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1、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

2、双倍工资基数以实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即在应得工资基础上扣除各种税费后的实发工资;

3、双倍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标准确定,不包括加班工资等。

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不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不签订劳动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有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