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关系/列表

能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能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律师解析:谁主张,谁举证,但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2、考勤记录;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