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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一、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有没有经济赔偿金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有仲裁时效的限制,一般实务中,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第二月开始计算两年就可过了仲裁时效的。

2、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4、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6、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需要注意的是,既然事实劳动合同也同等受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的行为确实符合用人单位解雇条件的,这种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

3、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

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无正当理由,劳动者被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