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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处理拖欠工资

劳动监察处理拖欠工资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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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处理拖欠工资的程序是什么啊?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应当加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印章,并载明:

1、当事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4、处理结论;

5、处理决定的履行日期或者期限;

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8、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以上就是劳动监察处理拖欠工资的程序,你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