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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加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加班加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加班加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建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由此可见,其实也不是公司在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条件之下就能无节制的安排员工加班了,公司的任何项目都不能以牺牲员工的身体健康作为代价,现在职场白领猝死的案例也越来越多,所以也提醒员工,即使是公司当前的项目比较紧张,也要时刻把身体放在第一位。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