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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什么时候可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者在什么时候可主张双倍工资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地位的悬殊,我国《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定的条文多数倾向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了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什么时候可主张双倍工资呢?对此,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在什么时候可主张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双倍工资的前提: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部分;

双倍工资最高:可得11个月。

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入职满一年,此后的双倍工资就不会得到支持。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个月。

双倍工资中属于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2至第4款的规定,而对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以外属于法定责任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即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实践中,如果您遇到可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要注意及时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也就是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拒绝了您的主张,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有关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建议您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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