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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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事故的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方事故的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事故的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方交通事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单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1、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规定包含了三个要件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

(2)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

(3)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因此,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是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如果不是发生交通事故,是自己跌倒、因他人受伤、突发疾病摔倒等都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达法定退休年龄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的身体受到一定的损害,所以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也就是医疗费用,但是除了医疗费用赔偿,实际上还有工伤认定这个规定,单方面的交通事故,在符合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认定工伤,这个条件是上下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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