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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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

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

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此时并不是说越早认定越好,这也要看实际治疗的情况如何,肯定是要伤者情况稳定了之后才进行认定。那法律中规定的一般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多长时间能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超过上述时间限制,相关部门不予受理。

二、工伤认定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关系确认)当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先由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是受伤劳动者的话,则此时法律规定申请认定的时间比较长,从事故发生之后开始计算的一年。但如果此时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的话,则时间就比较短了,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