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工伤认定/列表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认定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劳动关系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情况下,承包单位不承担除工伤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亦不可将其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并具备合法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