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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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般来说职工在发生事故被诊断为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作而患病的,单位应当在三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的,则该职工或者亲属可以在职工受伤的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该怎么办呢?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是三十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的,则不能再申请认定。但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在受伤日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在提出申请之后,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则会在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如果职工对于不受理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六十天内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让有关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审判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双方有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内提起诉讼,二审期限为两个月。

3、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并且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其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者的身份者、社保卡;劳动者的死亡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在工作场所内发生伤害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内突然发病死亡的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提供相关的抢救证明。

4、劳动者或者该劳动者的亲属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关机构将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