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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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解决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解决

一、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怎么解决?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三、工伤事故中哪些赔偿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待遇是有法可依的,正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是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的,若工伤职工申请行政复议,也需要有证据证明社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问题,否则,工伤职工不合理的赔偿请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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