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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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职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了。而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同时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对于很多人来讲,其都不是很了解工伤鉴定程序的内容,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您做具体介绍吧。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程序具体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要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工伤职工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网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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