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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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劳动人员的工伤鉴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能够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严重的损失。不同的工伤种类有不同赔偿标准。不过这种工伤标准的制定,是根据现实工作中所发生的具体工伤情况,以及之后的处理结果。所总结而来的实际标准。那么,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90%1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60%1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0%2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70%3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40%3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60%4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0%5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20%5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40%6级

腹部损伤导致腹壁缺损面积大于等于腹壁面积的25%6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30%7级

躯干及四肢iii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10%7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20%8级

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5%9级

注:

① 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3%);双上肢占18%(9×2)(双上臂7%,双前臂6%,双手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27%(9×3)(前躯13%,后躯13%,会阴1%);双下肢(含臀部)占46%(双臀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9×5 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6%)。

② 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iii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工伤的发生是我们在工作中难以防范的事情,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待工作能够给予相应的认真态度。特别是从事高危职业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提高自我的防范意识,还需要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我们国家为保证人民的利益损失最小化制定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手部烧伤工伤鉴定标准就是针对烧伤情况总结而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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