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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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是什么?

夏季的到来意味着要忍受高温的折磨,每个人都想抱着空调工作、睡觉等活动,而有些劳动者迫于生活压力还要坚持在室外高温天气下工作,这样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上的伤害,为了弥补劳动者的身体损失,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政府规定高温补贴,那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山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1是什么?

一、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温补贴会因地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发放标准,每个城市的高温补贴都是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天气状况下发标准,山东省发放标准是没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不等,发放月份是六月带九月四个月时间,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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