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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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上签字的人责任

借款合同上签字的人责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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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借款合同上签字担保责任吗??

关于借款合同上签字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上签字,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仅在借条上签名而未表明身份,不承担借款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