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金融合同/借款合同/列表

借款合同担保人责任

借款合同担保人责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借款合同甲方上有担保人乙方上没有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主合同无效。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