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金融保险/金融保险案例/列表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大致有三项:

(1)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2)实质条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3)额度条件,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代位权行使的实质条件和额度条件容易理解,诉讼中引起争议的往往是前提条件。在审判实践中,保险代位权主要有保证保险代位权、货运保险代位权、责任保险代位权。各险种保险代位权的取得和消灭存在不同之处,尤其对于责任保险代位权,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一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