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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规定集体户口去哪领结婚证

在我国规定集体户口去哪领结婚证

其实集体户口在某种程度上是属于一种带有过渡形式的,因为集体户口不能跟本地的户口相混淆,而且将来如果离开单位的话,集体户口也同时必须要迁回本省的,有集体户口的这部分人员也都知道只有户口卡。现在很多城里的年轻打工一族基本上都办理的有集体户口,只是在领结婚证的时候不太清楚,在我国规定集体户口去哪领结婚证?

一、在我国规定集体户口去哪领结婚证?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可以了。当然别忘记把集体户口卡还回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

有的地方凭借人才中心或单位的证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也能继续办理结婚手续。

集体户口对结婚不会造成任何问题,但相对来说,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或者一方是集体户口,另一方是外地的,有些人才中心会要求集体户口人员结婚后户口迁走。主要是基于中国独特的计划生育责任政策,所在的社区、街道、公安和人才市场本身,都不愿意承担计划生育的管理压力。

集体户口办结婚证要持户口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1、集体户口办结婚证需提供以下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集体户口办结婚证需提供以下证明:

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集体户口办结婚证准备好以上证件证明后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与身份证不同怎么办?

由于在婚后更改过身份证上的姓名,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结婚证与身份证名字不同,会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或者办理其他业务时遇到麻烦。如果,结婚证与身份证名字不同,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然后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办理户口簿增加曾用名步骤:

1、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

2、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一般材料齐全,当场可以补发结婚证。

注意事项:

办理增加曾用名时,居民需持有本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信息不符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申报增加曾用名的申请表,即可办理。

如果两个人都是属于集体户口的话能够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不过各地对于集体户口办理结婚证的一些细节性的规定都不太一样,有些地方可能就需要单位开具证明,而且还得到集体户口的派出所办理了相关的户籍证明以后才能办理结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