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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上户口去哪上的?

一、新生儿上户口去哪上的?

新生儿上户口去哪上的?

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之内,需要父母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

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二、新生儿上户改名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黑户口孩子怎么上户口?

1、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6、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生儿改名也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办理,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监护人提出申请,并且监护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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