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手续 法录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3.2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4、其他相关材料。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TAG标签:户口 子女抚养 手续 婚姻家庭 新生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