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到什么部门办理?
一、迁户口到什么部门办理?
迁户口到公安机关在派出所户籍管理科部门来进行办理。迁移户口,找所在公安派出所。到派出所办户口迁移证,要带的资料:
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户口迁移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受理
公安派出所户籍员审核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办理的决定。
3、办结
派出所办结,现场打印《迁移证》,给予办证。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户口迁移的一些类型是什么?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在当代的社会迁户口这些事项都是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来进行咨询的,再了解当地的落户政策之后才能够办理具体的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还有就是需要怎么样来开具证明都是要问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