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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跨区迁移应该怎样进行办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可以看见的是户口跨省进行转移,也就是说将自己的户口从一个省份迁入另外一个省份,虽然这种情况是常见的,但是在小区域内进行户口的迁移也是存在的。那么,成都户口跨区迁移应该怎样进行办理?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户口跨区迁移应该怎样进行办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成都户口跨区迁移应该怎样进行办理?

一、跨区分本市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如下材料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籍办理流程: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5、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二、户口准迁办理材料

户口准迁证需要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领取户口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

3、准迁证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标准证件照一张

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地点

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办理费用: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主要指的是结婚将户口迁入的这种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迁入和一般的迁入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如果大家对于成都户口跨区迁移应该怎样进行办理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本站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稳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