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当前位置 /首页/计划生育/户口/列表

单立户口条件

单立户口条件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想咨询一下单立户口条件是什么,谢谢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立户。
  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为例:
  第八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一般住家户以家庭为单位立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第九条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家庭户户主负责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与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总结一下,上述规定的条件:
  1、己成年(满18周岁)
  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单位用工合同协议才算)
  3、有固定的住处(租房要有协议才算)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