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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迁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合肥买房迁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一、合肥买房迁户口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合肥市现行的户口管理规定,居民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随迁;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可申请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落户,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户口迁入。

合肥买房落户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发票,去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蜀山区除外,蜀山区是去各派出所办理。省内户口当天即可办好,省外户口则需要两边跑,先在合肥开准迁入,再回老家办迁出,最后回合肥落户。

二、购房申请迁户口需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1.购房人申请户口迁入报告;

2. 要求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未达婚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4.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肥买房落户政策

购买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购买成套住房(必须单独拥有厨房、卫生间),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其中购买新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按揭房的,凭《房屋产权证明》、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申报入户;购买二手房的,凭房屋中介部门出具的纳税票据、《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凡在合肥市购买其他用途的商品房(如门面房、厂房等),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可凭《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以及迁入人的户籍证明进行申报。迁入人为房主直系亲属的,还要提供迁入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根据合肥市当地购房政策和落户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在合肥市区内购买拥有独立厨房和卫生间的商品住宅房,或者资金20万元以上其他商品房,均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政策规定,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购房所在地管辖权户籍管理机构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样可以随购房人一起完成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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