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当前位置 /首页/计划生育/户口/列表

成都户口夫妻投靠怎么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都比较喜欢成都,都希望在成都落户,当然其中包括一些在,夫妻一方已经有了成都户口了,但是另一方并没有成都户口,这个时候为了双方的团圆,不少人会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来进行落户成都,下面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户口夫妻投靠怎么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成都户口夫妻投靠怎么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成都户口夫妻投靠怎么操作

1、投靠人户籍证明是指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件(盖章有效);

2、无职业证明:投靠人系城镇居民的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原籍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职业证明(原件);原籍系农村地区居民且当地已进行户口一元化登记的,提供原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投靠人是农业人口的不需要提供无职业证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不需要提供无职业证明;

3、稳定生活来源证明:成都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被投靠人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备注:先要到街道居委会签署声明书,才获得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并加盖该居委会公章,然后再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加盖办事处公章);或者提供被投靠人的退休证;

4、被投靠人合法产权房证明:

(1)房产证;

(2)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需要出具单位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单位分房证明;

(3)租赁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需要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证;

(4)经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包括有备案号的合同摘要);

(5)农村地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用权证》,同时提供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

二、办理流程(含办事规程):

1、备齐以上材料;

2、将相关材料交办证窗口警官审核,合格则当场办理,不合格则告知原因和理由;

3、材料审核通过后,办证中心窗口警官给予一张《入户申请表》,进行填写,并当场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和第三联);

4、凭“准迁证”第二联回到原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在40天以内凭以下手续到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1) 准迁证第三联(建议第二联和第三联一起寄回原籍地公安机关,以便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将第三联连同户口迁移证一起返回);

(2) 户口迁移证(原籍户口管理机关提供);

(3) 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近期证件标准照一张;

(4) 入户人员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5) 入户地有户口薄的,提供入户户口薄。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很多人觉得落户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不少人会问成都户口夫妻投靠怎么操作,其实这个操作并不是很复杂,一般来说只需要简单的四个步骤就可以完成所有的落户操作了,当然仅用四个步骤就可以完成操作的前提是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并且满足了落户的要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