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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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的计算方法?

年假的计算方法?

年假的计算方法?

年假说的是雇佣单位给公司员工一年一次的假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在单位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都可以享受带薪的年休假,并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在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的指出了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年假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假期和良好的休息,能够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也能很好的提供工作效率,这也是年假福利的意义之所在。

国家对于年休假的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

(1)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也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有很多用人单位的年休假的时间往往比上述法定的时间长,各公司年假与法定年假的差异,通常被称为公司福利年休假。

如果你是属于下面这些情况中的一种,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

(一)拥有寒暑假的福利,而且寒暑假的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并且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职工在公司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到一个时间段休,也可以分开休,一般不跨年度。单位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企业因为工作需要不能给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剩余的应该休假但是还没有休假的时间,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除职工自愿放弃的外)。

当年单位不给职工安培年休假又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只想相对应的报酬补偿的,县级以上的政府机关的相关部门或者劳动保障局的相关人员会根据规定要修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对于超过时间仍然不改正的,除了要单位支付员工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外,还要单位向员工按照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于公司拒绝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如果是属于公务员和类似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所在的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的直接有责任的人员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处分;如果是属于其他单位的,那就有脑洞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与职工之间因为年休假的事情发生争议的,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法定年休假是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是强制性的,也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的标准,就跟最低工资一样,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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