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原告必须到庭

同居关系原告必须到庭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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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诉讼案原告必须到庭吗

没有强制要求原告必须到庭。抚养费案件不涉及人身关系,如果原告委托了代理律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是可以不到场参加诉讼的。如果没有委托任何代理人,原告就必须到场参加诉讼,否则法院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