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律师解答

解除收养诉讼能否特别授权代理

解除收养诉讼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特别授权代理,但是,如果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即使委托了律师,也应当亲自出庭参与庭审。

解除收养诉讼能否特别授权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