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法录帮 收养赡养律师解答 2.8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三)无子女。(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八)收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程序: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TAG标签:领养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