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些是婚姻受胁迫的证据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TAG标签:证据 家事纠纷 婚姻 婚姻家庭 胁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