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办理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办理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