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离婚/列表

请问离婚后在复婚时必须由单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么

复婚不需要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复婚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请问离婚后在复婚时必须由单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