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恋爱同居暴力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实质区别,《反家暴法》第37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可见,对于家庭成员之外的,比如:前配偶、恋爱、同居,监护、寄养等非家庭成员之间,形成共同生活的事实,参照本法执行,但值得注意的:不是适用本法,而是参照执行。具体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调整。 TAG标签:暴力 恋爱 家事纠纷 婚姻家庭 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