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变更姓名怎么办理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7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TAG标签:办理 姓名 家事纠纷 公民 变更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