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未告知患重大疾病,配偶可否请求撤销婚姻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2.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因婚前未告知有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TAG标签:婚前 家事纠纷 撤销 配偶 可否 告知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