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职责有什么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监护人需要依法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管理,代理被监护人行使相关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对国家或者他人、或集体造成一定的损害时,其父母是有责任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依法行使财产管理时,必须要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
为更好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相关权益,除法律有特别的规定之外,监护人不可以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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