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女方不要孩子能打官司吗

女方不要孩子能打官司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可以。
1、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属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如果属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