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名字母亲不在可以写委托书办理吗 法录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1.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可以。《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TAG标签:改名字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办理 委托书 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