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谁吗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谁吗
律师解析: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确定监护人的方式:
1.由父母担任其监护人。
2.若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
3.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其监护人。
4.若其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