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有哪些

1、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3、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4、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5、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6、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7、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8、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9、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二、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所有变更报告均应按单项和规定的统一格式(附后)填报,在可预见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应立即填报变更报告,使变更审批留有足够的处理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变更审批。若非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因工程工期或工序等原因擅自进行变更处理,否则若因施工单位延误处理时机,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与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小编上文给大家进行了介绍,管理办法中规定要求双方同意后协商,该管理半分也给出了很多的相关规定,我们平时再处理问题时可以参考。同时小编也针对职责问题给大家惊醒了讲解,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