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备案社保缴纳的规定有什么?

一、施工合同备案社保缴纳的规定有什么?

施工合同备案社保缴纳的规定有什么?

施工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建筑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法律上对于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备案。签订合同时,应该审查合同的主体,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