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的过程就是工程发包,相对而言,施工单位就是承包方,负责具体的施工环节。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防止出现工程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是什么?下面小编通过本文和大家做个介绍。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建筑工程承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发包而言的,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活动是一项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因此,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建筑法》将这些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作了如下规定:

1、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这里所称的书面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建筑法》和《民法典》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包括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合同条款的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

2、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于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因此,对于符合该法要求招标范围的建筑工程,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标发包。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3、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由此可见,做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活动,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要履行签署合同并执行的义务。发包方要循序以招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并且,双方都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这些就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法律原则。在这些基本原则指导下,双方可以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