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

工程反索赔的依据有哪些

工程反索赔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反索赔、工程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和其他事项反索赔。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
根据《建筑法》第55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工程反索赔的依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