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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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二、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需看脑电图。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9、 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打内固定,可做十级。

10、外伤性白内障,影响视力,满6个月,可做十级。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职员在受伤之后,是需要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的。虽然鉴定机构也可以不受理其鉴定请求,但是一旦受理,就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从事工作。对于违反流程的规定的,可能导致鉴定的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