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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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处理?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小,一般是归女方抚养,这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之后女方遇到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无力抚养的,经过和对方协商,可以变更抚养权,让男方抚养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那么,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处理?下面我们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处理?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二、确定抚养权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会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在今后的生活中,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起草一份变更协议,经过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如果想增强法律效力,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协商解决抚养权的变更是比较好的办法,如果对方不同意,则想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