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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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处理

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处理

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处理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变更抚养权的方法是双方协议变更。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因此需要办理公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了。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第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

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孩子的抚养权只能是父母,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另当别论。自离婚的时候,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就已经分配好了,但是在生活中,发现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可以给孩子更好额照顾,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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