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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是否可行?

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是否可行?

一、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要抚养费是否可行?

未成年子女如果始终没有得到父亲的抚养费是可以直接起诉追要的。不管父母婚姻存在还是离婚了,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他们的法定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但也有特殊期限,也就是说,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往往夹杂着大量的风俗人情、伦理道德因素。在传统观念中,夫妻是一体的,夫妻的财产是共同的,故有观点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夫妻任何一方独自承担抚养费的问题,法律对此不应过多干涉。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它指出了夫妻财产共有的特征,但对于这种基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支配权法律应否进行干涉呢?答案是否定的,确如上文中所言,夫妻共有财产支配权的归属是夫妻私人事务,法律无权也不应过多干涉。但更应该看到,抚养费请求权是法定的。在法定请求权利面前,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义务得到履行的情况下,相对“私人”的权利才能行使。因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抚养费纠纷,不是伦理道德考察的范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是否应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条规定可以说是针对上述情况量身定做的。

有许多孩子在经历了家长的离婚之后本应该得到正常的物质生活,却因为承担给抚养费的义务的父亲始终不履行责任而导致他们的生活出现了困难,此时只要未成年人用自己受到侵害的名义去起诉都是可以被受理的,只不过因为没成年还是需要家长的陪同一起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