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列表

离婚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是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支付抚养费的,前提就是应该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通过的话可以按照夫妻共同的意愿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执行。所以关于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可以吗的回答是可以的。如果双方并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进行协商,自己就直接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就是不对的。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抚养费怎么给付的?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离婚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定期给付抚养费是支付抚养费的两种主要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会选择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如果自己的经济条件不好,也会选择定期给付抚养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TAG标签:抚养费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