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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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一、离婚已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要给?

对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抚养费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三、收入减少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吗?

收入减少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但是这需要经过拥有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同意,而不能擅私自做主。收入减少可以同时减少抚养费,这符合申请减少抚养费的法定变更条件。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比如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都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

一般给付孩子抚养费都是最少要到孩子成年,但是孩子到了十八岁还在就学,没有获得经济来源的能力,那么做为孩子的父母还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进入社会有了工作后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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