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列表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处理原则

第一,双方自愿原则。变更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自愿协商变更抚养权的,那双方重新签订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不需要到法院或者民政局甚至公证处办其他手续,只要双方签字,不生效。

变更抚养权有哪些处理原则

第二,法定变更原则。就是协商不成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这时候必须提供对方对孩子有家暴、虐待的事实证据,或者是因为对方出现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无法照顾孩子,这些情况才是法定变更抚养权的硬性条件。如果仅以自己认为的对方照顾不周,或者认为对方再婚了,将来继父或者继母对孩子可能会不好,从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这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第三、尊重孩子意愿原则。现实当中,如果孩子满8周岁了,孩子表示愿意变更抚养关系和另一方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又具备抚养条件,这种条件下,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机会就会很大。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TAG标签:抚养权 变更 #